根据长春市2019年立法修订计划安排,我委会同市司法局对《长春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修改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电子邮箱发送至sjwpsc3810@163.com。书面意见通过信函寄至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424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办法的反馈意见”。
联系人: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刘志财
联系电话:0431-88775472
附件:《长春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1月1日
附件:
长春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