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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19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 2019-05-13 15:08 来源: 质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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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局(委)、汽开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  

  现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9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围绕宣传主题认真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及时做好工作总结,留存好影像资料。请于2019年5月14日16时前将工作落实情况及影像资料报送市建委质安处。

  联系人:张鑫,联系方式:88779868

  电子邮箱:ccsjwzac@163.com

  附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9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9〕24号)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

附件: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9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doc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9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