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
进一步提升建筑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根据《吉林省建筑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考评员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充实考评员专家库,需向企业招聘考评人员,现将申报建筑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路径
1、电话申报。申报人员可以拨打88779816转607,告知申报人员姓名、企业名称、联系电话等,将《吉林省建筑业职业技能考评员资格申报表》发至传真88779895。
2、QQ群申报。申报人员通过长春地区建筑业交流群(QQ群:248426587)、长春建设领域管理1群(QQ群:327557772)与管理员沟通,将《吉林省建筑业职业技能考评员资格申报表》发送至jwjgc88779816@163.com。
3、现场申报。申报人员到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615房间、长春市职业技能鉴定站提交《吉林省建筑业职业技能考评员资格申报表》。
二、 申报条件
1、具有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熟悉本职业(工种)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5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
3、担任过项目经理(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等岗位工作经历。
三、 培训考核
1、申报人员必须通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方可参与资格评审。培训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评审材料:申报考评员身份证、学历证、高级工程师证、建造师(或者施工员、质检员)等岗位证书复印件;本人签字的《职业技能考评员工作守则》(见附件2)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吉林省建筑业职业技能考评员资格申报表》(见附件1)。
四、 申报时间
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8月9日止申报结束。
五、组建专家组
专家组由近三年在建筑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经验丰富的考评员三人组成,推选一人任组长;组长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制定培训计划,研究考评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主要任务:制定培训计划和考核方案,每位专家参与培训授课60分钟、制定一份60分钟考核试题,参与评卷及其资格审核工作,确定申报人员的符合考评员要求名单
六、结果公示
专家确定的名单将在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组织及群众的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我委报至省住建厅审定,审定后的名单将在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告。
七、结果运用
经省住建厅审定后的考评人员,与长春市建设职业技能鉴定站签订聘用合同,方能参与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八、其他要求
1、本通知将通过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长春市建筑业协会公众号、企业联络人手机短信的方式发布。
2、培训方式采用专家面对面授课模式进行;考核采用试卷笔答的形式举行。
3、申报人员参加培训考核时,按以上“资格评审材料”的要求向工作人员递交材料;《吉林省建筑业职业技能考评员资格申报表》现场可以不予提交,但必须按“申报路径”要求填写完整后提交。
联系人:杨永强、赵奕鑫、鲍 越
电话: 88779816-607、88750825、
地址:南关区南环城路3066号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615房间
朝阳区开运街开运大厦南侧长春市职业技能鉴定站
附件:
1.吉林省建筑业职业技能考评员资格申报表
2.职业技能考评员工作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