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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07-06 09:26 来源: 燃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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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安委会关于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的工作部署,现就我市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措施,全面管控城市燃气管道安全风险,排查和治理城市燃气管道安全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总体目标与工程指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使我市城市燃气管网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燃气泄漏事件及其引发的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市民对城市燃气运行和保障满意度和幸福指数得到提升。

  (二)工程指标

  1.更新改造41个小区及170个零散居民的老旧燃气管道设施,安装具有超压自动关闭、欠压自动关闭、过流自动关闭功能的切断装置(自闭阀)总户数为13559户。

  2. 更新改造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调压器213组,更换阀门12个。

  3.改造地下老旧燃气管道15公里。

  4.更新改造市政道路大中修项目所涉及的地下老旧燃气管道380 

  三、责任分工

  市建委负责组织督促两户燃气企业开展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作统筹协调更新改造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所属街道和社区,配合燃气企业解决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更新改造工程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本辖区相关单位和个人自觉配合燃气企业施工改造,对恶意阻扰施工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理。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是城市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的实施主体,要自觉接受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城镇燃气管网新、改、扩建设项目“三同时”等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相关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运行。加强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四、实施步骤

  我市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程分为前期准备、更新改造、验收总结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 (61 日至6 月30 日)

  市建委组织两户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前期调研,认真梳理行业监管工作和企业运营管理相关数据和资料,在充分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施工计划,成立组织机构,开展设计、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审批、工程会签、材料采购等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更新改造( 71 日至10 月15日)

  管道燃气企业按照工程施工计划全面实施城区内燃气管线更新改造工程。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 (1016日至1115 日).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组织对本企业城市燃气管线更新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市建委组织各城区、开发区住建部门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认真总结。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燃气管线更新改造工程的重大意义,把此项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安排部署,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检查。

  (二)严格落实责任。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是实施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作的主体,要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全面抓好本单位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有关行政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企业实施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作的监管,协调解决更新改造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我市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程顺利实施。

  (三)加强协调配合。有关单位要在职能范围内全力支持和帮助燃气企业开展更新改造工作,开辟绿色审批通道、特事特办,指定专职联络员。市建委将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经验,并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批评及整改意见。

  (联系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张轶翔,联系电话:85954770;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李金波,联系电话:84339707)

  2020622日

附件:

关于做好我市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7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