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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材料的通知

时间: 2022-01-04 10:10 来源: 建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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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建筑业企业:

  关于2021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依据《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吉建管〔2018〕2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企业申报材料明确如下:1、科技进步奖、工法、专利、BIM 技术、研发中心;2、当年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包括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等),当年获得省级表彰、奖励(包括省建筑工程“长白山杯”奖、省建筑工程装饰奖、省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获得县级表彰、奖励的。企业如有以上奖项等报送至市建委B426室。截止时间2022年1月10日。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无效。

  联 系 人:苏伟

  联系电话:88775452

  邮    箱:xyzhpj426@163.com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