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优化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环境,规范从业主体市场行为,推动全行业高质量发展,省住建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吉林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级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信用评价是衡量我市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关系勘察设计企业发展,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认真填报。
二、材料要求。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吉林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等级评级评分表》要求自评信用等级得分,每项评分应依据充分,并提供相应真实有效的佐证材料。
三、请各勘察设计单位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于3月15日前将《吉林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等级评级评分表》及佐证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市建委勘察设计处,所报材料均应签章。如未按时报送,视为信用评价不合格。
联系人:孟子钰 联系电话:88779819
电子邮箱:sjwkcsjc@163.com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吉林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级的通知》;
2. 吉林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级评分表.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吉林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级的通知.pdf 附件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