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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建)处罚〔2022〕第113号

时间: 2022-10-11 13:39 来源: 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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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长春昊合硕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220105066429483B

刘小二

(长建)处罚    2022〕第1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2018年6月在长春市净月区银丰路472号承建的吉林省长春市李氏婚纱梦想城顶棚保温工程,在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情况下,擅自承揽工程,且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款,采用聚氨酯泡沫作为保温材料,未核查其燃烧性能等级,以承诺达到B1级销售并施工,同时未做防火处理,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致火灾发生 后火势迅速蔓延,最终造成15人死亡、 25人受伤,建筑物过火面积6200㎡,直接经济损失3700余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罚款

对长春昊合硕保温工程有限公司处以叁仟肆佰捌拾元万元人民币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合同价款捌万柒仟元人民币

0.348

8.7

2022/10/11

2099/12/31

2023/10/11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11220100013827322B

长春市建筑市场执法监察支队

12220100785939017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