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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建)处罚[2022]134、135、136、137、138号

时间: 2022-10-25 13:12 来源: 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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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孙绍斌

(长建)处罚[2022]135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五项

在担任中程轨道客车配件生产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期间,由他人代签执业活动成果资料,不能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

罚款

对孙绍斌罚款壹仟玖佰元人民币

0.19

2022/10/25

2099/12/31

2023/10/25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11220100013827322B

长春市建筑市场执法监察支队

12220100785939017Q

刘喜亮

(长建)处罚[2022]134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五项

在担任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东排洪沟污水干管项目监理工程师期间,1份执业活动成果资料非本人签字,未核验执业活动成果资料,不能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

罚款

对刘喜亮罚款壹仟玖佰元人民币

0.19

2022/10/24

2099/12/31

2023/10/24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11220100013827322B

长春市建筑市场执法监察支队

12220100785939017Q

吴东清

(长建)处罚[2022]136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五项

在担任长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工程师期间,由他人代签执业活动成果资料,未核验执业活动成果资料,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

罚款

对吴东清罚款壹仟玖佰元人民币

0.19

2022/10/25

2099/12/31

2023/10/25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11220100013827322B

长春市建筑市场执法监察支队

12220100785939017Q

蔡兴红

(长建)处罚[2022]137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五项

在担任长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工程师期间,由他人代签执业活动成果资料,未核验执业活动成果资料,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

罚款

对蔡兴红罚款壹仟玖佰元人民币

0.19

2022/10/25

2099/12/31

2023/10/25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11220100013827322B

长春市建筑市场执法监察支队

12220100785939017Q

陈乙帅

(长建)处罚[2022]138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五项

在担任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东排洪沟污水干管项目监理工程师期间,由他人代签执业活动成果资料,不能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

罚款

对陈乙帅罚款壹仟玖佰元人民币

0.19

2022/10/24

2099/12/31

2023/10/24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11220100013827322B

长春市建筑市场执法监察支队

12220100785939017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