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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094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20-07-01 09:22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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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是否同意公开【是】

长城乡议字〔2020〕51号             签发人:李长城

对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094号提案的答复

张晶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聚焦“美丽街区”提升长春市城市软环境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第09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针对您提出的密集老城区没有居民适度的活动空间,增加文化娱乐场地建设的问题,市建委已经在《长春市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二、基本原则(三)改造内容3.环境配套设施中要求各城区(开发区)拆除小区违章建筑,清理杂物,规范建筑外体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悬挂物;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配套休闲设施,增加健身器材;规范文化宣传设施等。

二是针对您提出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不完善的问题,我们已经在《长春市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城区(开发区)建立由街道党组织领导,街道、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参与的小区管理机构,确定小区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居民议事规则,落实长效管理方案,共同维护老旧小区改造成果,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

感谢您关心支持城建工作。

2020年6月25日

                               

联系人:刘磊                     联系电话:88779836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议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