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提案议案

对长春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76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时间: 2020-06-30 09:28 来源: 办公室
【字体: 打印

                 【B】

        是否同意公开【是】

长城乡议字〔2020〕50号             签发人:李长城

对长春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176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张海清代表:

您在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推进长春市北部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建议》的提案(第17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一轮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已经在今年试点开展,按照《长春市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21-2025年全市老旧小区将全部改造完成。目前全市正在开展摸底调查工作,7月底完成调查摸底并建立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有计划地开展改造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在《长春市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中已明确改造内容1.基础设施。重点改造供水、供热、燃气、排水等管网;规范整理通信、电力、有线电视等管线;按照海绵城市理念,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具备条件的修建综合线缆沟;疏通消防车道;实施道路维护改造,优化小区内外交通;修复安装路灯;安装安防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规范环卫设施,合理设置居民生活垃圾投放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2.房屋修缮。维修改造房屋外墙及屋面防水;修缮破损的楼宇门、屋檐、台阶、楼梯扶手、楼道灯、楼道墙面;完善消防管网、消防通道等消防设施;开展住宅加装电梯试点。3.环境配套设施。拆除小区违章建筑,清理杂物,规范建筑外体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悬挂物;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配套休闲设施,增加健身器材;规范文化宣传设施等。 4.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利用小区周边空地、夹馅区和闲置用房等资源,建设养老院、幼儿园、助餐、文体、医疗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自行车、电动车棚具备条件的配置充电桩;施划停车泊位具备条件的建设立体停车场(库)。5.打造智慧社区。充分考虑5G网络发展,提前预留5G网络资源;具备条件的建设智慧路灯、电子围栏、微电商等;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广节能、节水器具,打造节水社区。

在明确改造内容的同时,要求各城区(开发区)建立由街道党组织领导,街道、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参与的小区管理机构,确定小区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居民议事规则,落实长效管理方案,共同维护老旧小区改造成果,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

感谢您关心支持城建工作。

2020年6月25日

                               

联系人:刘磊                     联系电话:88779836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议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