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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82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21-06-25 14:08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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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同意公开【是】

长城乡议字〔2021〕38号               签发人:李长城

  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82号提案的答复

  

  王晓初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对老旧小区内部道路停车进行整治的建议》的提案(第282号)收悉,针对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政府通过对各小区周边环境进行资源整合,全面进行停车场建设,缓解居民停车难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发展,家用车保有量逐渐趋于饱和,停车需求逐渐增大,特别是居住小区以及周边停车场建设需求不断增大。经与您沟通后,您反映老旧小区存在缺少长效管理机制情况,这也是导致老旧小区以及周边停车难的原因之一。

  针对老旧小区缺少长效管理机制情况,长春市政府已于2021年5月6日下发了《长春市老旧住宅区物业管理攻坚方案》,《方案》中明确各城区、开发区为实施主体,落实各方责任,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着重针对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改造252个小区中缺少物业管理的小区,开展集中攻坚工作,引导城区、开发区按照《方案》要求,统筹制定各区攻坚工作任务,明确攻坚区域,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程,引入物业长效管理,引导居民协商确定小区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针对小区停车难问题,在实际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过程中,需要小区居民全程参与,征求小区改造内容进行意见,对其中改造意愿较为强烈的内容优先进行改造。而小区内停车场建设工作一是要尊重小区居民意见,二是需要对小区整体条件进行统筹考虑。符合建设条件的小区,在不影响小区内其他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小区居民出行的前提下进行停车泊位施划,以此来缓解小区居民停车用地紧张的情况。小区周边可利用资源,一般为市政道路停车位施划与高速路桥下停车场建设,市政道路施划停车泊位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高速路桥下停车场建设由长春城投公司承揽。

  下一步,我委将有效结合老旧住宅物业管理攻坚工作,指导各城区、开发区,全力做好小区物业长效管理引入工作,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努力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小区居民生活质量。

  最后感谢您对长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