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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04-16 18:18 来源: 建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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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监理企业:

  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工程监理企业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即日起组织开展2023年度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请各单位按要求报送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

  2.加盖公章的企业财务报表扫描件;

  3.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人员查询截图;

  4.2023年全过程项目工程咨询合同扫描件;

  5.2023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奖励文件或证书扫描件;

  6.2023年获得各级政府部门通报表扬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7.2023年度获得省级施工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证书或奖牌的扫描件。

  上传材料要求:每项电子版材料放置各自文件夹中,清晰标注每项上传内容,压缩上传,邮件名称按照企业名称命名。各企业要尽快完善更新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企业信息,确保信息准确,避免信用评价偏差。

  请各单位于4月22日16:00前将材料报送至邮箱:jianliyuebao5497@163.com。逾期未报送的,视同为未参加本年度信用评价,一律按信用评价不合格处理。提供虚假材料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入企业不良记录。

  附: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工程监理企业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负责人:王建国        电话:0431-88775496

  联系人:毕翠芳        电话0431-88779878   

  2024年4月16日   

附件: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工程监理企业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