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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23-03-27 15:01 来源: 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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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面对严重的疫情影响和各种风险挑战,市建委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我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推动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市建委2022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3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2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不断加强统一领导、统筹协调

  按照国家、省市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我委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委理论中心组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时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推进会,研究制定了我委2022年度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了市建委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在市建委网站进行了公开。

  (二)持续推进职能转变

  1.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严格按照我市“一门办事、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跑动”办事模式,坚决执行“受审分离”。一年来,我委在政务服务审批系统上通过远程审批共办结28422余件,办结满意率为100%。其中采取“承诺制+全流程在线审批方式”共办理施工许可242个,采取“全程网办+电子证照方式”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业务1155件。

  2.全面落实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系统,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本年度我委共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53个、抽查计划30项,参与抽查检查人员117名,生成检查任务599个(部门内抽查检查任务500个,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任务99个),涉及我委“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事项全部按照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系统要求高质量提前完成。

  3.加强权责清单的规范管理。按照《长春市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的动态更新要求,本年度上报市政府动态调整行政检查4项,行政处罚17项,其它行政权力1项。

  (三)不断完善、健全制度体系

  1.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按时完成了《长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的修订,并结合工作需要开展了《长春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长春市城市排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组织征集2023年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法建议项目。上报了《长春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的制定、《长春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的修改、《长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3个立法任务。

  2.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印发了《关于2021年长春市建设工程计价有关规定的通知》,本年度共清理了规范性文件32件。

  (四)不断强化法定程序落实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公众参与、集体讨论等制度。本年度起草并上报市政府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2件,分别是《长春市城市建设发展“十四五”规划》、《长春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本年度共组织召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议8次,集体研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86个。组织完成了对我委所属6个事业单位的行政执法委托手续。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我委聘有常年法律顾问参加决策制定、合法性审查及重要会议。公职律师2人,各事业单位都配有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及重大决策前都会充分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

  3.全面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长春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依法履行应诉职责。认真开展败诉案件剖析整改。细致分析了案件败诉的原因,明确了具体改进措施,形成了完整的整改报告并按时报送了相关整改材料。及时处理复议和应诉案件。本年度我委共处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诉讼案件3件,民事诉讼案件2件。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市建委网站及时公布权责清单、年度抽查计划等,规范事前公示。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人员对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范围、程序以及规范要求。

  2.严格落实包容审慎执法。积极开展“首违不罚”、“阳光执法”、“柔性执法”。制定了市建委“首违不罚”清单,并在我委网站上及时进行了公示。印发了《市建委推动“阳光执法”“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继续强化“四张清单”的落实工作,始终坚持包容审慎、柔性阳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转发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宜企行动”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规范执法行为。按照省司法厅要求,组织编制了我委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3.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台账,制定了《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根据全市统一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印发了《2022年市建委“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学习宣传活动。印发了《市建委关于开展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并组织开展评选活动。开展了年度“宪法宣传周”活动。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委的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方面还有差距。行政执法中有些公示项目还不够清晰、数据还不够准确;行政执法记录过程不够全面、归档不够规范,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与规定要求还有差距,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还未形成有效氛围,行政执法案卷不规范等问题仍存在,行政执法整体水平还有待提升。

  (二)一线行政执法力量还需进一步增强。在岗在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专业能力及执法水平还参差不齐,现实执法力量明显不足,对于高频执法事项明显感到执法人员力量薄弱,行政执法硬件配备还需进一步补充、加强。

  (三)法制宣传的形式、方法还有待进一步丰富。整体推进法治建设宣传工作的机制有待完善。相关工作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加强。宣传的理论内容偏多,结合实践应用偏少。宣传方式还比较单一,氛围还不够浓厚,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法治宣传标准、要求还有差距。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按照《长春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委党组成员,通过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方式,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制定了《市建委2022年法治社会建设推进措施》、《市建委2022年法治长春建设推进措施》、《2022年市建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具体举措》,始终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二)全面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组织召开了市建委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按照年初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要求,组织制定了《市建委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任务台帐》、《市建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具体举措》、《市建委“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等文件。按要求及时上报了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高质量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反馈意见自查整改工作。我委以本次实地督查为契机,针对涉及我委的反馈问题,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全面梳理、重拳发力、立行立改、一抓到底。圆满完成了各项整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年度述法制度,结合年终干部述职、考核,明确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了年度考核内容。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重大执法案件审理和复议、诉讼中的作用,法律顾问常态化参与信访接待日活动。

  (四)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及相关要求。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9件,均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进行答复办结。依法主动公开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五)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高质量完成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关于豚草治理检察建议书中的相关事项。持续加强法治宣传和培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夯实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基础,丰富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

  2023年,市建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开创长春城市建设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纳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持续推动委机关处室、委属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高质量完成年度立法任务。严格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全面推进完成《长春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的制定、《长春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的修改以及《长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  

  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公正文明执法。认真组织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定。继续推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不断完善各项检查机制。

  四是不断丰富和完善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深入挖掘资源,开创新颖活泼的法治建设宣传模式。不断将法律条文、政策解读生动化、形象化,更好地提升法治宣传实效。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