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通知要求,现将市建委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5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年来,市建委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总体要求,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坚强领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委党组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不定期听取和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及时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推进会。制定印发了《市建委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市建委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具体举措》、《市建委落实<长春市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具体举措>的工作举措》,形成了《2023年度市建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依法进行了公示。
(二)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不断提升审批效率。一年来,我委在政务服务审批系统上通过远程审批共办结60485余件。对重大项目推行“容缺受理+承诺制”审批,为17个项目办理提前开工绿色通道,办理233个项目施工许可证。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占比分别达到79.1%、43.2%。42个政务服务事项中,20个政务服务事项、13个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压缩法定办结时限的83%、78%以上。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在国家要求基础上增加热力、有线电视行业。发放77件挖掘城市道路电子证照,减少申报企业取证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本年度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检查计划共30项,临时检查计划2项,全年抽查检查对象481个,参与抽查检查人员54人,年度检查任务全部提前完成。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包容审慎执法,落实“一案三书”、“阳光执法”、“柔性执法”等制度举措。编制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及适用规则,及时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及“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开展了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将评查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通报。开展了长春市建设施工安全执法培训,组织参加了吉林省住建系统《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吉林省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培训和市司法局组织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开展了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及营商环境领域行政执法问题专项整治。全年我委共召开10次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会议,涉及行政处罚案件62件。
(四)高质量完成年度立法任务。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完成了《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办法》相关内容的清理以及《长春市照明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3次,共对1部规章和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皆按程序予以备案。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定期报送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工作情况。
(五)积极开展应诉工作。严格落实我委印发的《长春市建委降低败诉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项内容,对以往败诉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和问题查摆。一年来,共处理行政诉讼案件16件,行政复议案件13件,民事案件3件,无行政败诉案件。
(六)扎实推进普法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2024年市建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会同朝阳区人民法院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了《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专题讲座。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线上规定学时的培训并通过考试。组织开展12·4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委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一)在法治理论学习上还有差距。部分领导干部在持之以恒学法上还有差距,学习法治理论知识还不够广泛、不够深入,“结合实际悟、立足工作用”的效果不够明显,依法行政刚性执行还有所欠缺。
(二)行政执法人员知识结构及专业配比上还不够合理。目前,我委行政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及执法水平参差不齐。同时,随着行政执法队伍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委大部分行政执法职能回归到处(室),对于高频开展的行政执法事项明显感到执法人员力量不足。
(三)法治宣传方式、方法还有待加强。法治宣传的理论内容偏多,结合实践应用偏少。宣传方式还比较单一,氛围还不够浓厚,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法治宣传标准、要求还有差距,各类普法宣传阵地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积极发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的重要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一)带头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委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础上,全年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长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了班子成员法治思维能力。编制了《市建委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推动学法用法责任落实。同时,委党组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及时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推进会,不定期听取和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一年来,委法律顾问共为各类行政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书35件,参与合同会签85件,参加重要会议30次,参加局长接待日12次,为各类决策提供了法律依据。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6件。
(三)坚持府院联动机制,依法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府院联动渠道,积极研究拆迁遗留信访案件、保交楼项目行政执法等问题的处理路径,争取司法机关支持,实现征收与司法良性互动,在法院的指导下,做好相关案件的行政裁决工作。持续加强法治宣传和培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夯实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基础,丰富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
2025年,市建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持续推进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持续推进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持续探索城市建设、维护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方法、新途径。
二是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部署,及时总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建设厅报告并依法公示。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积极推行阳光执法、柔性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动文明执法。组织各处室、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行政处罚案卷的审核力度,组织、督促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完成规定学时的培训。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定。按要求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四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着力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和载体,突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前谋划好民法典主题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各类法治节点活动,让法律宣讲、政策解读更加走进企业、贴近生活、服务群众。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