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建委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战略部署,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领导。委党组会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同时,作为党员个人学习的重点内容,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领会,引导广大党员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委党组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不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听取和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形成了《2024年度市建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及时上报和依法公示。
(二)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全年我委共办理行政审批42118件,其中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381个。全委政务服务事项42项,其中即办件26项,承诺件16项。行政许可类、其他政务服务类事项办结时限分别压缩至法定办结时限的78%、83%以上。发放85件挖掘城市道路电子证照,减少申报企业取证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全年接待来访群众150人次,受理交办案件42件,化解23件,全部按时限办结。本年度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检查计划数量由原来的30个调整为25个,同时增加了跨部门联合检查比例,年度生成的241项检查任务全部完成。
(三)树牢法治思维,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与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续签了2025年度聘用法律顾问合同,全年法律顾问单位共出具法律意见书25件,合同会签单67份。组织5家事业单位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包容审慎执法。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共整改问题5个,组织专题培训4次,建立了涉企执法专栏。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十二条措施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审批、亮证、扫码、检查、告知流程。开展了2025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四)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及时申请将《长春市城市更新条例》列入2026年立法建议项目,对《长春市城镇生活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长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完成了立法后评估,完成了《长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的制定工作。按照全市部署要求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3次,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印发了《长春市建委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五)积极开展应诉工作。全年共处理行政诉讼案件11件,行政复议案件12件,民事案件1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件。针对征收领域行政争议多发、执行难等问题,不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解决了信达金都置业诉我委安置补偿费一案以及破解了长春净月潭企业公司植物蛋白饮料厂裁决一案的执行难题,为重大项目顺利展开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扎实推进普法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统筹安排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题学习《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内容,强化学用结合,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活动,印发了《2025年度长春市建委“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完成了“八五”普法总结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在法治理论学习上还有差距。部分领导干部在持之以恒学法上还有差距,学习法治理论还不够深入,学习成效不够明显。同时,依法行政的执行力、落实力还有所欠缺。
二是行政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及执法水平参差不齐。同时,由于行政执法队伍体制改革原因,我委行政执法职能回归机关处(室),其中的高频执法事项的执法力量明显不足。
三是法治宣传方式方法还不够灵活、丰富,形式还比较单一,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标准、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党内法规条例,进一步提升了班子成员法治思维能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年共召开11次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会议,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18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并将述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强法治宣传和培训,不断夯实行业依法行政能力。
四、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结合学习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部署要求,开展以法治赋能为引领的教育培训。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引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统一部署、统一指导、统一实施,不断探索城乡建设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升行业监管的数字化、法治化、规范化。
(二)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及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定期调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进度,按时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积极推动年度立法工作,有序开展《长春市城市更新条例》的起草与制定。持续巩固涉企检查专项整治成果,长效抓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积极推行阳光执法、柔性执法,转变执法观念,创新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模式。
(三)不断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筹安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市建委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市建委普法责任清单》以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开展好学法用法活动。提前谋划好法治宣传各类节点活动,聚焦“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教育月”等,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深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新质媒体,不断打造新普法阵地,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