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定程序规定》《长春市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相关单位:
现将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74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和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73号)《长春市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转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下一步出台制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将严格按照两个文件规定的流程办理。
联系人:法规处 夏元东 联系电话:88779812
附:1.春市人民政府令(第74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2.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73号)《长春市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
2018年6月12日
附件:
长春市人民政府令_第73号_长春市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pdf 长春市人民政府令_第74号_长春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度程序规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