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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轨交五号线朝阳区文同区间违规征收 漠视被征收人诉求的举报
我是长春市朝阳区建政路998号楼居民,为轨道交通五号线朝阳区文同区间被征收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法规、规章和吉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问题的意见》(吉建征〔2021〕3号)等规定,现就被征收人房屋征收程序等问题进行举报,内容如下:
一、征收工作人员未组织入户调查登记问题。此举违反了国家和省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的规定,并且吉林省住建厅三令五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现场实地查勘替代入户调查登记。本区间征收决定公布前,本征收人未收到、未见到征收人员关于配合做好房屋调查登记工作的任何书面通知和公告、未接待任何征收工作人员到访、未接到任何关于房屋调查登记的相关电话或者询问等。
二、保障适龄儿童教育权就近入学和学区问题。被征收人于2021年5月10日就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书面意见,就“就近上学和学区情况”提出专门意见,朝阳区征收办在征求意见期间未给予任何答复。2021年7月16日朝阳区征收办出具《关于长春市城市轨道交易5号线一期工程被征收人有关问题的答复》中第八条明确“被征收人所在学区的情况,在进行评估时会予以考虑”,此后无任何实质性进展。评估报告中并未体现学区问题的货币补偿或者其它任何补偿,甚至不再提起学区等问题,完全漠视被征收人诉求和期盼,严重侵犯了适龄儿童受教育权。 
请贵委严格按照吉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问题的意见》(吉建征〔2021〕3号)等规定做好以上问题调查处理,本人随时配合,请将结果及时反馈告知本人。
2022-06-22 09:31:39
尊敬的网友您好:对于您反应的问题,我单位已开展调查,具体情况为一、征收工作人员未组织入户调查登记问题。2021年3月30日征收范围公告发布后,我办征收工作人员即刻开始进行调查登记。经调查,举报信提及的“建政路998号楼”涉及被征收人28户,我办征收工作人员为28户被征收人填写了《房屋征收入户调查登记表》,其中16户为房主签字确认,12户为房屋亲属签字确认,并于2021年4月30日对调查登记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该栋被征收人未提出异议或认为有遗漏。项目评估机构选取后,征收工作人员同评估工作人员一并进行入户走访。评估机构为被征收人填写了《住宅房屋征收估价实地查勘记录表》,其中10户为房主签字确认,13户为房屋亲属签字确认,2户拒绝签字,3户拒绝入户,不存在举报信中提及“以现场实地查勘替代入户调查登记”的情况。且我办征收工作人员与28户被征收人均进行过面对面协商或电话协商,均留存有影音资料。因举报信未署名,故无法调取相关资料,举报人可到该项目现场办公室进行查阅、核实。
二、保障适龄儿童教育权就近入学和学区问题。评估机构在评估时已对其外部配套设施(如学校、医院、公园等)进行了充分考虑,举报人若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请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申请复核评估或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06-30 10:5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