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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长春北湖新区街道物业执行人员不作为
本人是长春北湖北湾新城四期业主,物业未经过业主同意私自在公共道理上设阻车桩,同时对买了门市的业主允许在公共道路未划线区停车,没有门市的业主不允许停车,并电话要求给有门市的业主让没有划业的公共道路车位。我投诉到街道物业执行部门,执行人员不作为,认为合规合法
2026-03-12 10:54:04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非我委职能,建议咨询房管局。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3月16日

2026-03-16 08:5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