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投诉德惠市住建局信访受理后拒绝邮寄送达受理告知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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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就“德惠市胜利街道明珠胡同老公安局家属楼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免费更换单元防盗门”提交的信访诉求,目前已逐级转办至德惠市住建局负责办理。该家属楼建成于1993年,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中2000年底前建成小区的基础类改造条件;现有全部单元防盗门年久腐蚀、门锁失效,存在明显治安隐患,且同街道相邻的粮食局家属楼已完成免费更换,居民改造诉求强烈。 2026年6月29日上午09:17,德惠市住建局信访工作人员通过号码0431-8118 6122致电我,告知该信访事项已受理,可出具受理告知通知单。我依据信访工作相关规定,要求住建局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向我邮寄送达受理告知单,遭到工作人员明确拒绝,未依法履行文书送达义务。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信访事项受理后应当书面告知信访人,邮寄送达是法定的文书送达方式之一。德惠市住建局拒绝邮寄受理告知单的行为不符合信访工作程序要求,侵害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现正式投诉,诉求如下: 1. 责令德惠市住建局严格遵照信访工作规定,立即通过邮政快递向我邮寄送达本次信访事项的受理告知单; 2. 督促德惠市住建局尽快核查老公安局家属楼的改造资格,落实国家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将该楼纳入单元防盗门免费更换范围。 2026-06-29 21:4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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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德惠市住建局已给您反馈。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7月3日 2026-07-03 09:03: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