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局(建设局),城开集团、润德集团、长发集团、长城投公司、伊通河工程指挥部、轨道交通集团:
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长春市建筑业产值、固定资产投资额、政府项目投资额情况,了解本地施工企业、外埠施工企业在我市承揽工程项目合同额, 更好地为建筑行业宏观管理决策提供依据,根据统计工作要求,现将建筑业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在建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工程类别、工程地点、合同额(投资额)、施工单位、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工程进度(已完成合同额)等。
产值完成情况: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签订的合同额、新签合同额、在建工程项目数、新开工项目数、新开工面积、竣工面积、完成建筑业总产值等。
按本地施工企业、外埠施工企业分别统计在各行政区域内在建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完成的建筑业产值等情况。统计口径为全市在建工程(含未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
二、工作分工
市建委建管处负责全市建筑业统计工作,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在建项目的统计工作;建管中心、维管中心、路灯处、城开集团、润德集团、长发集团、长城投公司、伊通河工程指挥部、轨道交通集团上报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各部门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无论有无施工手续均应详细统计按时上报。审批办上报已经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建设项目、招标处上报已经招标的建设项目、质监站和安全站上报已经列入监管范围的建设项目、执法支队上报查处的无施工许可手续的建设项目、计财处上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三、统计工作制度
(一)月报及年报制度。统计工作采取月报、年报制度,各相关部门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在建项目情况、建筑业产值完成情况。每年1月10日前上报上一年度建筑业产值完成情况。统计表1-5(见附件)电子版、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wjgc88779816@163.com。
(二)季报及季度分析制度。各部门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综合上报上一季度在建项目情况、建筑产值完成情况。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地建筑市场形势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形成经济形势分析报告。
(三)与统计部门协同配合制度。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要与当地统计部门搞好协同、配合,上报的数据应与统计部门数据一致。
(四)通报制度。市建委将根据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向各级政府、主管领导通报统计工作完成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人,严格报送时间。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单位要明确统计工作主管领导,并指派具体负责人,上报主管领导及责任人名单。严格遵守报送时间,及时报送相关报表,不得拖延。
(二)建立长效机制,做好经济形势分析。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业统计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统计本地、本部门建筑业产值、在建项目情况,依据数据加强对经济形势分析研判,提出有价值的决策建议,为政府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数据支撑。
(三)报送的数据要真实、严禁弄虚作假。报送的数据要真实、准确、全面,不得虚报、瞒报、误报。对弄虚作假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联 系 人:梁中彬,联系电话:88779816,邮箱:jwjgc88779816@163.com。
附件:
1.长春市本地建筑业企业在建工程项目统计表
2.长春市本地建筑业企业在建工程项目汇总表
3.月份外埠驻长建筑业企业在建工程项目统计表
4.月份外埠驻长建筑业企业在建工程项目汇总表
5.建筑业产值主管领导及负责人联系方式一览表
抄送:审批办、招标处、计财处、质监站、安全站、执法支队、建管中心、维管中心、路灯处。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