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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春季开工复工前房屋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 2019-04-18 15:52 来源: 质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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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局(委):

  现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春季开工复工前房屋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1.高度重视。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密部署开复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2.落实开复工报告制度。严把开复工的关,按照大检查大整改工作要求开展自查、检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台账,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坚决不予开工,坚决遏制“带病”开工现象发生。

  3.严格执法。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加大执法力度,督促参建各方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大检查大整改工作中隐患立查立改。

  附件: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春季开复工前房屋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工作的通知》(吉建安201919号)

  监督配套表格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4月12

附件: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春季开工复工前房屋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工作的通知.doc
监督配套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