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2020年1月2日起,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将启用“吉林省非税收入电子化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信息系统”缴纳。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我委将进行票据核销、系统安装、调试及全年结算工作,在此期间会给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建设单位、个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为使您的缴纳工作顺利进行,温馨提示:
一、建议尽量在2019年12月16日之前缴纳入帐,或在2020年1月2日之后核费缴纳;
二、如必须在 12月16日至12月31日之间核费缴费,请在开出缴费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通知书》)后,务必在12月31日前存入财政专户,否则2020年1月2日新系统启用后,2019年开出的票据将无法使用,请各建设单位安排好缴纳时间,以防影响相关手续办理。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