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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时间: 2019-12-19 15:13 来源: 工程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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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长环督办〔2018〕62号)相关要求,现对市建委负责完成的长春市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序号一

  (一)任务清单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党政主体责任落得不实、思想上不够重视。一些干部想当然地认为长春市生态环境本底较好,重污染行业少,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危机感、紧迫感不够。个别地区和部门仍然存在重经济增长、轻环境效益,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发展等错误倾向。部分企事业单位环保意识薄弱,心存侥幸、打擦边球、顶风作案现象仍然存在。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把生态环保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推动环保责任层层传导、压紧压实,群众关注的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保意识和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感显著增强。

  (三)整改措施

  1)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作为建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建委系统党员干部环保思想认识。

  2)将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委党组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保相关工作,确定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对中央和省市最新环保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即时召开委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

  (四)整改成效

  建委党组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省环保督察组反馈督查意见以来,市建委成立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委领导多次召开党组会、班子会及专题会议集体研究环保督察有关问题,全委同志环保意识显著增强

  委领导18次深入整改工作现场,调度项目进展情况,解决存在问题,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整改任务按时限完成。

  二、整改任务序号四

  (一)任务清单

  部门履职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对整改问题责任、进度、措施研究不够不实,一些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没有得到真正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三)整改措施

  1)落实工作责任。对我委承担的重点生态环境建设任务逐项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处室、单位,层层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和包保领导,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将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纳入建委2019年度工作绩效考核。

  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工作调度督办机制,定期就环保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和整改情况开展专项调度,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保工作格局。

  (四)整改成效

  将承担的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逐项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处室、单位,层层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和完成目标并纳入绩效考核,每周调度整改进度,确保相关工作按时完成。

  三、整改任务序号九

  (一)任务清单

  整改方案体系不够完善。一些部门和县区的整改方案上下一般粗,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较少。

  (二)整改目标

  修改完善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要求。

  (三)整改措施

  1)认真对照长春市整改方案总体部署要求,研究、补充修改和完善细化建委整改实施方案。

  2)针对督察指出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深入整改工作。

  (四)整改成效

  已对照长春市整改方案总体部署要求,结合市建委实际情况,认真研究,补充修改和完善细化市建委整改实施方案。

  四、整改任务序号十

  (一)任务清单

  部分整改任务未按序时要求完成。整改方案中第19项整改任务,要求6月30日前,完成串湖流域6.8公里末端截流和截污纳管建设任务,但督察进驻时,工程未按期完成,工程中北四环和青年路匝道过道顶管部分尚未完工。

  (二)整改目标

  完成串湖流域6.8公里末端截流和截污纳管建设。

  (三)整改措施

  1)2018年9月30日前,查清情况,查明原因,加快推进。

  2)2018年11月30日前,保质保量完成末端截流和截污纳管建设任务。

  (四)整改成效

  2018年820日,污水管线全部完成并将吐口截入主管线,完成整改任务。

  五、整改任务序号十一

  (一)任务清单

  部分整改任务未按序时要求完成。长春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欠账较大,每天12.6万吨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二)整改目标

  完成直排吐口治理工作。

  (三)整改措施

  1)2018年12月31日前,牵头调度各城区、开发区和相关部门,完成污水吐口治理工作,解决每天12.6万吨污水直排问题。

  22018年12月31日前,督促水务集团,完成西郊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并通水运行

  (四)整改成效

  1通过截污纳管、雨污分流、市政监管、环保执法等措施,于2018年年底完成我市排查出的124处污水排口治理,基本实现主城区非雨季无污水直排现象。

  2)2018年12月15西郊污水处理厂提标后通水调试,已解决其尾水吐口问题

  六、整改任务序号二十

  (一)任务清单

  举一反三不到位。长春市没有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和交办的举报投诉案件,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梳理出其他类似问题。至今未按要求建立中央环保督察举一反三台账,上报的“长春市举一反三排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汇总表”为空表,存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问题。

  (二)整改目标

  全面开展举一反三,建立举一反三整改台账。

  (三)整改措施

  (1)相关处室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和交办的举报投诉案件,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其他类似问题。

  (2)组织开展暗查督查专项行动,推动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推动有关问题深入整改。

  (3)及时汇总各部门排查整治情况,建立举一反三工作台账。

  (四)整改成效

  1)建委相关处室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和交办的举报投诉案件,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其他类似问题,建立举一反三工作台账,完成环保督察指出的吐口直排、工地标准化等类似问题整改。

  22019年5月、11月分别对黑臭水体治理及吐口治理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转交相关责任部门整改。

  七、整改任务序号二十九

  (一)任务清单

  部分黑臭水体整治工程进展缓慢。长春市伊通河、小城子水库黑臭水体未消除黑臭。

  (二)整改目标

  加快治理进度,2018年底前,按时完成黑臭水体治理。

  (三)整改措施

  1)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伊通河中段9座调蓄池设备安装。

  2)小城子水库

  1.2018年12月10日前,针对小城子水库氨氮超标问题,依据整改方案将水体内存量污水抽排至串湖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2.2018年12月31日前,开展小城子水库底泥检测工作,制定清淤设计方案,完成清淤工程。

  (四)整改成效

  伊通河中段9座调蓄池设备安装已2018年12月31日前,按设计完成安装。小城子水库抽水工程已于2018年10月22日完成,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底泥清淤工程已2018年底全部完成

  八、整改任务序号三十二

  (一)任务清单

  部分黑臭水体整治工程进展缓慢。部分排涝站吐口晴天有污水排出,在河道形成黑臭的滞留水体。

  (二)整改目标

  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委负责的管线封堵相关工作。

  (三)整改措施

  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团山排涝站市政雨水管线与西岸污水干管连通的DN600管线封堵工作,解决污水排出问题

  (四)整改成效

  2018年8月2日,完成团山排涝站市政雨水管线与西岸污水干管连通的DN600管线封堵工作,解决了污水排出问题

  九、整改任务序号四十一

  (一)任务清单

  个别建筑工地标准化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中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新开河综合治理项目(光荣大桥至望龙桥段),未能按建筑施工标准化及环保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堆存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且有大量裸土未覆盖,未按规定设置围挡,作业区未进行封闭式施工。

  (二)整改目标

  落实防尘抑尘措施,加强和规范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三)整改措施

  1)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强化追责问责。

  2)跟踪督导不按建筑施工标准化和环保要求施工问题的迅速整改、到位整改。

  3)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日常监管,监督建筑施工企业严格落实按规定设置围挡,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设置洗车设施、建筑垃圾及时规范清运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要求。

  4)举一反三,对建设施工扬尘防治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强化集中整治,防止此类问题的再发生。

  (四)整改成效

  1)对新开河综合治理项目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通报,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2)制定《长春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管控工作整改方案》,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将工地围挡、道路硬化、洗车设施配备等纳入开工条件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通过安全监督登记审批流程。推动建设项目网格化全覆盖。

  3)编制并下发《长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试行)》,对全市工地进行全覆盖检查,开展示范工地评选,67个项目被评为“市级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

  4)举一反三,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及建筑工地管理清单,结合标准化考评工作,加强对全市在建工程的检查力度。截至2018年年底,市区两级共排查市区在建404个工地,查处环境问题1017个,停工整改工地53个,约谈企业21家,全市立案处罚施工项目15个,按照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2019年初以来,检查414个工地,发现901处问题,全市立案处罚施工项目13个,按照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2019年12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市建委整改办。

  联系人:迟洋

  联系电话:84665233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