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局(委),各相关建筑业、部品部件生产企业:
根据吉林省《市场监管系统公平竞争审查存量清理破除行政垄断专项行动方案》《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省、市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关于公布<长春市装配式建筑施工企业目录(首批)>的通知》和《关于更新长春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目录的通知》废止。《关于公布<长春市装配式建筑施工企业目录(首批)>的通知》和《关于更新长春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目录的通知》终止执行。
特此通知。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