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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业企业申报业绩的通知

时间: 2021-08-19 08:56 来源: 建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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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为规范企业申报建筑工程业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地在长春地区的建筑业专业承包企业。

  二、申报途径

  1.信息填报。通过企业锁,登录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服务平台”)施工企业申报资质管理资质申请代表工程业绩备案,按要求填报,并将填写内容的证明材料上传至附件材料。

  2.电话告知。完成信息填报及证明材料上传后,拨打电话88775189、88779878告知信息报送情况,工作人员将在省服务平台出具核实意见,企业可随时查询。

  三、申报内容

  按省服务平台要求申报,如企业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址、或工程起始地址(线性工程填写)、合同编号、施工许可证号或开工报告批准文号、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工程规模、技术指标、合同价、结算价、工程承包方式、施工组织方式、其它承包方式、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计划工期、实际工期、延误原因、质量评定、安全评价、获奖情况、建设单位及联系人、验收单位及联系人、其他说明(分包项目的分包单位及联系人等)。

  四、证明材料

  企业诚信承诺书及其他填报信息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证明材料、施工图及设计文件、工程竣工证明材料、工程款结算证明及工程款支付发票等其他证明材料。

  五、业绩用途

  用于建筑业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升级、增项。

  六、核实程序

  1.对填报的业绩信息及证明材料进行分析、核实。

  2.业绩信息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部门核实,将核实意见作为证明材料传至省服务平台。

  附件:企业诚信承诺书

                              2021年8月16日

  附件

  企业诚信承诺书

  本人是xxx(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xxx。我代表本单位承诺申报XXX项目业绩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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