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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和换证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 2023-11-23 16:32 来源: 审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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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建筑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精神,方便企业准确、快捷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和换证申办工作,现就有关事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范围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4、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5、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6、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7、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8、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9、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10、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11、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12、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13、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14、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15、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16、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17、施工劳务资质。

  (二)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审批,具有建筑业企业二级资质、不分等级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且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企业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申请资质延续。证书有效期在2023年12月31日之后的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在平台申请资质延续。

  (三)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审批,具有建筑业企业三级总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无论证书有效期何时届满,于2024年6月30日前在平台申请换领相应专业有效期1年的二级资质证书。取得相应专业有效期1年的二级资质证书后至有效期届满前,可随时申请资质延续。

  (四)自2024年7月1日起,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不再受理2024年6月30日之前资质到期的企业资质延续和三级资质企业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五)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六)公主岭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和换证工作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应向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

  (七)请资质延续需填写上传的材料

  1、需在平台填写企业基本情况;

  2、需在平台填写技术负责人名单,同时上传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注册证);

  3、需在平台填写注册建筑师名单,同时上传注册建造师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

  4、需在平台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所有者权益即净资产需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

  5、需在平台附件社保真实性、有效性承诺一栏上传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申请资质延续当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退休人员可上传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无需上传社保真实性、有效性承诺。

  6、需在人员信息备案系统上传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劳动合同、手持承诺书照片等材料。

  (八)申请资质换证需填写上传的材料

  1、需在平台填写企业基本情况;

  2、需在平台填写技术负责人名单,同时上传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注册证);

  3、需在平台附件中上传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所有者权益即净资产需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

  4、需在平台附件社保真实性、有效性承诺一栏中上传技术负责人申请资质延续当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退休人员可上传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无需上传社保真实性、有效性承诺;

  5、需在人员信息备案系统上传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手持承诺书照片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