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吉建规﹝2023﹞13号)已印发,自2023 年12月20日起正式施行。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监测等企业以及相关各类人员,照此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吉建规(2019) 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附件:
吉建规2023 1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