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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度用水计划的公告

时间: 2025-03-05 11:16 来源: 节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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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计划用水单位:

为切实做好长春市2025年城市节水管理工作,依据《长春市节约用水条例》、《关于对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长发改价格联〔2020〕316号)文件有关精神及要求,我委节约用水技术推广中心根据各计划用水单位申请资料及用水情况等编制完成了2025年度用水计划,并委托长春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送达,请按计划执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长春市节约用水条例》规定,计划用水单位应当按照年度用水计划用水,需要增加用水量的,应当经我委节约用水技术推广中心批准。超计划用水的将按照《关于对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长发改价格联〔2020〕316号)文件相关规定征收超计划累进加价水费,具体收费事宜由长春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征收。

2.计划用水单位如确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新、改、扩建)需要增加2025年度用水计划指标的,请通过建委官方网站登录“长春市节约用水技术服务平台”按要求提供材料进行办理。调整计划用水量及收取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相关事宜可来电咨询了解节水中心二次供水监督科(计划科),咨询电话:88775673。

特此公告。

 

 

 

2025年3月4日

附件:

“长春市节约用水技术服务平台”登录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