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现对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的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一)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与市、县区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的个别谈话中感到,大家对生态环境建设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缺乏清醒的认识,对可能遇到的困难估计不足,紧迫感危机感还不强。认为近年来在生态环境工作上下的功夫比较大,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不错的成绩,最困难时期已经过去。督察已经开展多轮,没必要再大张声势、反复搞了。讲问题轻描淡写,避重就轻,思想上有懈怠、松劲现象。从工作实践上看,各级政府生态环境专题会议次数减少,问题议而不决,措施难落实,推进力度明显放缓。一些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存在较大差距,有的将工作滞后的原因归结于财力有限、疫情、雨季影响等客观原因。部分干部仍处于“追责压力”“不干不行”被动应付阶段,缺乏长期发展思路。在具体工作落实上,“拖一拖、等一等、看一看”现象普遍,部分基层人员有“厌战”情绪,“躺平”想法,个别逾期整改问题久拖不决,缺少解决问题的路径方法,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持续性不足。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生态环境保护严峻复杂形势,切实履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三、整改措施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做好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二)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生态环境问题,针对本地存在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认真梳理,精准剖析,科学制定措施,加大力度解决重大问题。
(三)委党组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做到“管发展、管部门、管行业、管生产、管监管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
(五)严格落实《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四、整改成效
(一)市建委坚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生态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等纳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等重要内容。2024年安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相关学习4次。
(二)市建委坚持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环保工作,推动全委环保重点任务落实。2024年,委党组会、班子会研究环保工作相关议题8个。
(三)市建委坚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生态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等纳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等重要内容。2024年安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相关学习4次。
(四)全面梳理市建委承担的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等环保工作任务,于2月2日制定印发了《市建委2024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任务施工图》,每月调度,督促各责任处室、单位将“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五)按照《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全面梳理市建委承担的环保工作任务,于2月2日制定印发了《市建委2024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任务施工图》,每月调度,推进落实。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5月6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长春市建委综合调研处。
联系人:彭继平
电 话:88779810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