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监理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工程监理企业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即日起组织开展2024年度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本次信用评价范围除本地监理企业外还包括202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完入吉信息登记的外埠监理企业。
请各单位按要求报送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
2.加盖公章的企业财务报表扫描件;
3.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人员查询截图;
4.2024年全过程项目工程咨询合同扫描件;
5.2024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奖励文件或证书扫描件;
6.2024年获得各级政府部门通报表扬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上传材料要求:每项电子版材料放置各自文件夹中,清晰标注每项上传内容,压缩上传,邮件名称按照企业名称命名。各企业要尽快完善更新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企业信息,确保信息准确,避免信用评价偏差。
请各单位于5月8日16:00前,将材料报送至邮箱:jianliyuebao5497@163.com。逾期未报送的,视同为未参加本年度信用评价,一律按信用评价不合格处理。提供虚假材料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入企业不良记录。
附: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工程监理企业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李 袁 电话:0431-88779878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工程监理企业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