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及技能人员职业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市建委开展了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及技能人员职业培训机构遴选工作,按照有关程序完成了遴选任务,现将遴选结果(附件1)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9月3日至9月9日。在公示期内,企业或个人对遴选结果存有异议的,需填写《长春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及技能人员职业培训机构遴选结果异议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以及申请异议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报至市建委建筑管理处进行核实。我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意见函告于您,公示期满后不再受理异议材料。
联系电话:88779895
附件:
1.长春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及技能人员职业培训机构遴选结果
2.长春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及技能人员职业培训机构遴选结果异议申请表
2025年8月27日
附件:
机构遴选结果异议申请表.docx 机构遴选结果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