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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市政领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时间: 2025-09-16 15:19 来源: 市政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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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1期)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坚持“执法与教育并行、处罚与整改并重”的原则,持续加大市政领域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挖掘、非法破坏、非法开口等违法行为,规范市政设施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现公布5起典型案例,旨在以儆效尤以儆效尤,以案释法,实现“处罚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推动企业和公民自觉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城市公共利益。

案例一:2025年3月19日,长春市姝羽电气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在东发路烟厂宿舍6栋门前人行步道上,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进行供电线路增容施工。依据《长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处以1.4万元罚款。

案例二:2025年3月31日,吉林省国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芳草街(与芳邻路交汇处)人行步道上,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进行排水管线接入施工。依据《长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处以1.4万元罚款。

案例三:2025年4月7日,长春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在东环城路(与四通路交汇处)运维的联通窨井井室严重破损,长期未修复。依据《长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处以1.4万元罚款。

案例四:2025年4月14日,吉林省合信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在原声街两侧人行步道上,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进行充电桩供电线路敷设施工。依据《长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处以1.4万元罚款。

案例五:2025年4月23日,吉林省中坤建筑有限公司在解放大路(与岳阳街交汇处)人行步道上,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进行排水接入施工。依据《长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处以1.4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