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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第二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 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十一) 完成情况的公示

时间: 2026-01-13 15:51 来源: 排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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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春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现对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的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十一)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推进较慢。2021年至2023年6月,长春市仅完成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32.44公里,其中主城区完成26.66公里,还有605.9公里未改造。九台区完成1.64公里,89公里未改造;双阳区完成5.32公里,16.57公里未改造;榆树市完成0.49公里,25.32公里未改造;德惠市完成3.07公里,55.18公里未改造;农安县完成0.26公里,27.46公里未改造;公主岭市14公里未改造。管网改造工程缓慢,直接导致雨污分流不彻底,雨季雨污混排。长春城区西部、北郊、众恒路等溢流口和污水收集井在雨季时溢流,直排伊通河、新凯河、永春河等,影响流域水质改善及国、省控断面的稳定。

二、整改目标

加快推进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完成年度管网改造计划,排水设施管理得到加强。

三、整改措施

(一)按照《长春地区“十四五”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计划》,完成雨污合流改造任务。

(三)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雨污合流改造4公里。

(四)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雨污合流改造4公里。

四、整改成效

市建委已将2024、2025年市政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任务全部纳入“一厂一策”实施,2024年完成27公里改造任务,2025年完成4公里改造任务。

 

 

联系人:朱思宇

电  话:0431-88775472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