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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意见书》(长建消撤决字[2026]2号)的公告

时间: 2026-10-30 11:55 来源: 建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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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园区喜乐汇洗浴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20106MA84RN8F9A):

经调查核实,发现你单位于2023年12月21日申请,并于2023年12月21日取得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长建消验字[2023]第0221号),提供的申报材料《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长建消设审字[2023]第0362号)属于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

我委于2026年10月24日向你单位送达了《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长建消撤告字[2026]2号),告知本机关拟作出行政决定的事实、依据等内容,并依法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我委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书面材料。

2026年10月26日我委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长建消撤决字[2026]2号),根据你单位预留的办公地址和办公电话,采用电话、邮寄、现场走访等形式均无法送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公告期间,你单位可以到我委领取《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原件。

联系人:李袁   联系电话:88779878

联系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46-9

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长建消撤决字[2026]2号)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长建消撤决字[2026]2号)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