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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企事业单位—— 长春市火车站地区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2-09

一、委属事业单位名称
长春市火车站地区管理局
二、单位职责
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管辖范围权限: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做好辖区内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火车站换乘中心国有资产监管、运营管理;代表市政府与铁路部门沟通协调。
三、班子成员及分工、岗位职责
局长高仲明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长郭林林同志:分管办公室、运营管理处工作(兼任办公室主任及运营管理处处长)。
副局长郑剑同志:分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综合管理处、指挥调度处工作(兼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局长及指挥调度处处长)。
四、内设机构名称、负责人、成员及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人:郭林林(兼)
1、党政综合科:负责人:桑  郁
               人  员:张新宇 范晓艳 姜在欣
杨菏芬 薛  慧 陈莉莉
注:薛慧、陈莉莉负责长春西站办公室工作
2、机关事务管理科:负责人:张晓萍
人  员:梁  薇 齐姗姗 程  义
注:程义负责长春西站机关事务管理科工作
3、财务科:负责人:吕淑红
           人  员:范晓颖 仲伟宏
4、主要职责:负责党建、软环境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统计、医保工作;负责全局岗责考评的监督检查汇总工作;负责全局文字综合工作;负责全局财务收支,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印鉴使用、公文收发、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全局后勤保障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务安排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局节假日值班值宿人员的安排工作。
(二)运营管理处:负责人:韩德占
1、国有资产监管科:负责人:程一川
人  员:刘  丹
2、市政园林管理科:负责人:韩德占(兼) 
人  员:刘长青 张  为
3、主要职责:负责火车站地区两大换乘中心国有资产监管、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停车资源、广告资源的规划、设计和管理工作;负责火车站地区绿化美化工程规划、建设、提升及养护工作;负责两站广场内公用设施维护和保养工作;协助市园林局查处破坏两站地区园林绿化重大事件。
(三)综合管理处:处  长:孙志远
                  副处长:魏大利
1、综合执法一科:负责人:魏大利(负责长春站工作)
人  员:于  波 孙蓉军
2、综合执法二科:负责人:李洪秋(负责长春西站工作)
人  员:俞  超
3、主要职责:负责各类信息整理、分析,对管理状况及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评价;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火车站地区公安、工商、客运出租车、食品药品监督、价格监督、文化稽查和民政救助部门开展日常管理、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对派驻单位和人员的管理及效能评估;负责对上级转办的管理信息的分解和任务派遣,并对办理情况和结果进行跟踪、监督、审核;负责对火车站、公路客运总站、公交公司等单位的日常协调工作;负责协调与属地区、街道和相关部门工作关系;负责研究制定火车站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规划;负责收集、研究火车站地区的综合管理信息,探索创新综合治理管理经验和办法。
(四)指挥调度处:副处长:杨晓鹏
数字化管理中心:负责人:杨晓鹏
人  员:于耀恺  李超尘
主要职责:负责通过视频监控平台对辖区进行全方位、全时段、全覆盖监控。对常态管理进行监控记录,为日常考核提供依据;负责对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调度和督办;负责对重大问题、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启动、指挥调度;负责对公众网上举报、公众电话举报、新闻媒体曝光、上级交办等站前管理问题的信息采集、核实、分解、督办工作;负责对监控平台、投诉受理系统的软、硬件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局  长:郑剑(兼)
                            副局长:马金平、邢春庆
1、市容科:科  长:张  勇
人  员:孟英哲  柴  红  曲  博
2、法制科:科  长:邢春庆(兼)
           人  员:张立强  李  斌  于泽夫
3、长春站行政执法一大队:
队  长:齐  英
副队长:韩  啸(管理局任命部门副职)
队  员:刘立顺  孙  驰  宋  军   孙志刚
4、长春站行政执法二大队:
队  长:蔡继军
副队长:张  迪(管理局任命部门副职)
人  员:张英琦  滕晓纯  郭云程
5、长春站行政执法三大队:
队  长:隋大军
副队长:阴  亮(管理局任命部门副职)
人  员:由岩峰  金  锋  丁  林  刘艳莉  孙宏伟
6、长春西站行政执法一大队:
队  长:李  枫 
副队长:张胜奇(管理局任命部门副职)
人  员:张  驰  郑伟杰  张永峰
7、主要职责:负责火车站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负责辖区内临时商业占道、户外牌匾、广告、门面装饰的审批工作;协调所在城区环卫部门对辖区内临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及时清理和清运工作;负责辖区内非法野广告的清除工作和北站前广场、西客站广场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协助所在城区市容环卫部门做好冬季清雪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对驻街单位(不含居民楼)的爱国卫生工作进行督察、指导;行使对火车站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检查、监督职能;负责受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工作。
五、办公地点、办公电话、传真、邮编
1、办公地点
①火车站地区管理局机关办公室办公地点:凯旋路2229号凯悦广场A座23-22层
②执法分局办公地点:长春站北站东耳房,以及北站换乘中心地下一层(换乘中心出口4号门)
2、办公电话

 

编号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备注
1
高仲明
局  长
86118810
 
2
郭林林
副局长
81052526
 
3
郑  剑
副局长
81052516
 
4
孙志远
综合管理处处长
81052527
 
5
韩德占
运营管理处副处长
81052511
或81955001
6
马金平
执法分局副局长
86155076
 
7
邢春庆
执法分局副局长
86155077
 
8
魏大利
综合管理处副处长
81052529
 
9
杨晓鹏
指挥调度处副处长
81052535
 
编号
内设机构
办公电话
备注
10
办公室:党政综合科
81052509
(传真)
11
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科
81052510
 
12
办公室:财务科
81052512
 
13
综合管理处:综合执法一科
81052529
 
14
综合管理处:综合执法二科
81955002
 
15
指挥调度处:数字化管理中心
81052535
 
16
运营管理处:国有资产监管科
81052531
 
17
运营管理处:市政园林管理科
81052531
 
编号
内设机构
办公电话
备注
18
执法分局:市容科
86155038
 
19
执法分局:法制科
86155078
 
20
执法分局:执法一大队
86155006
 
21
执法分局:执法二大队
86155007
 
22
执法分局:执法三大队
86155005
 
23
执法分局:西站执法一大队
81955003
 
3、传真电话:81052509
4、邮编:130051
六、办事指南、流程、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长春市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长春市火车站地区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宽城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ckc.gov.cn)上查阅。
1、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长春市火车站地区管理局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火车站地区管理局领取。
具体地址:长春市凯旋路2229号凯悦广场A座23层 
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办事窗口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为主动公开信息。
 
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火车站地区管理局。
具体地址:长春市凯旋路2229号凯悦广场A座23层 
联系电话:0431—81052509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火车站地区管理局查阅这类信息。
具体地址:长春市凯旋路2229号凯悦广场A座23层
联系电话:0431—81052509 
·  公开时限:公开时间自政府机关作出公开决定之日起,7个有效工作日内予以公布。
2、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公开范围:本机关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长春市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局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进行查阅。
受理机构:本机关自2004年10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长春市火车站地区管理局
办公地址:长春市凯旋路2229号凯悦广场A座23层
联系电话:0431—81052509 
邮政编码:13005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00 
·  提出申请: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长春市火车站地区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复制有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具体网址为 http://www.cckc.gov.cn/cckc/zqgl/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②信函、电报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③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④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3、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0431—81052509 
地址:长春市凯旋路2229号凯悦广场A座23层
 邮编:130051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长春市火车站地区管理局信息申请公开流程
七、本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4、《长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5、《长春市建筑物临街门面装饰管理办法》
6、《长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7、《长春市城市清除冰雪管理办法》
八、涉及之法范围、罚款额度、被处罚人的权利和义务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长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
九、涉及收费依据、范围、减免政策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长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