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室职责
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复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认证、审核、上报等(含年审、年检、收费)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以及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二、 办公地点:市政务中心八楼2821房间
办公电话:88779839
窗口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四楼 电话:88779850 88779852
三、处室组成人员、岗位职责
处 长:薜振伟 负责行政审批办全面工作
付向东 负责施工许可审批、
祁志刚 负责建筑资质审批、
李 光 勘察设计出长工作、
高红波 负责信息报送及档案管理工作。
四、办事指南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办事指南
一、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章第一节;
2、《吉林省建筑市场管条例》第二十九条;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三、条件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吉林省建筑市场管条例》第二十九条及有关部门要求的均可申报。
四、数量
无限制
五、审批程序: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进行现场踏察,符合要求的即办理。
六、办理期限:条件具备即办(国家要求为15个工作日)。
七、申报材料目录: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已经会签完毕的《施工许可申请会签单》;2006年以前报建的项目需将有关部门的会签补齐;
3、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黄证);
4、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绿证);
5、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6、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7、出具《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情况证明》(8楼818);
8、已经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凭证。
9、工程报建汇总表
10、一次性缴费通知书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办事指南
一、内容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及相关业务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
3、《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
4、《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
三、条件
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文件要求的均可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9号令),以上详细内容请登录www.ccjw.gov.cn、等建筑行业网站查询。网上申报数据均在申报。申请表在上免费下载并打印。
四、数量
无限制
五、审批程序
1、窗口受理;
2、对申报材料初审;
3、符合条件的予以许可;
4、需要上报省建设厅的上报审批。
六、办理业务
1、新设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
2、新设立劳务分包企业
3、建筑业企业资质增项
4、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
5、企业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质
6、建筑业企业资质取消暂定
7、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
8、资质证书延续
9、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遗失、补充
七、申报材料目录:
(一)新设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应提交材料:
综合资料(第一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网上免费下载,打印一式四份,单独装钉。并用Execl制成电子表格一同申报;
2、《企业申请资质的报告》;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企业章程及入股协议;
5、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6、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7、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自有设备、厂房的,企业需出具购置合同、发票等相应证明;
8、营业场所证明:产权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
9、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
10、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人员资料(第二册):
11、企业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凭证(登记证、增减表等);
12、企业有职称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凭证(登记证、增减表等);
13、部分资质标准明确要求企业必须具有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凭证;
以上资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单独装订一式4份,附件材料按顺序胶粘密封装订成册并标有页码(封皮颜色要求:总承包企业为绿色,专业承包企业蓝色),一式2份。
(二)新设立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交材料
综合资料(第一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打印一式四份,并用Execl制成电子表格一同申报;
2、《企业申请资质的报告》;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企业章程及入股协议;
5、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6、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7、营业场所证明:产权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
8、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
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人员资料(第二册):
10、企业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培训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
首先到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站报名培训,然后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单独装订一式4份。附件材料胶粘密封装订成册并标有页码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封皮颜色为白色。
职业技能鉴定站培训联系电话:85930166。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增项应提交材料
综合资料(第一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打印一式4份,并用Execl制成电子表格一同申报;
2、《企业申请资质的报告》;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企业章程及入股协议;
5、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证;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8、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自有设备、厂房的,企业需出具购置合同、发票等相应证明;
9、营业场所证明:产权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
10、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
11、企业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
1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人员资料(第二册):
13、企业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凭证(登记证、增减表等);
14、企业有职称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凭证(登记证、增减表等);
15、部分资质标准明确要求企业必须具有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凭证;
网上申报材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4份,附件材料按顺序胶粘密封装订成册并标有页码装订成册(封皮颜色要求:总承包企业为绿色,专业承包企业蓝色),一式2份。
(四)企业升级应提交材料:
综合资料(第一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打印一式四份,并用Execl制成电子表格一同申报;
2、《企业申请资质的报告》;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5、企业章程及入股协议;
6、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7、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8、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9、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10、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自有设备、厂房的,企业需出具购置合同、发票等相应证明;
11、营业场所证明:产权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
1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13、企业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
1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人员资料(第二册):
16、企业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凭证(登记证、增减表等);
17、企业有职称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凭证(登记证、增减表等);
18、部分资质标准明确要求企业必须具有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凭证;
工程业绩资料(第三册):
19、企业最高工程结算收入年份的工程结算单;
20、企业完成的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代表性工程的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21、企业完成的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代表性工程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22、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
网上申报材料。
联系电话88911556。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4份,应按顺序胶粘密封装订成册并标有页码(封皮颜色要求:总承包企业为绿色,专业承包企业蓝色),提交2份。
(五)企业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质的,应提交材料
综合资料(第一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打印一式四份,并用Execl制成电子表格一同申报;
2、《企业申请资质的报告》;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5、企业章程及入股协议;
6、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7、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8、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9、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10、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自有设备、厂房的,企业需出具购置合同、发票等相应证明;
11、营业场所证明:产权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
1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13、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工程业绩的分割情况);
14、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15、企业改制、分立应提供改制、分立前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16、企业合并应提供合并前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及最新合并报表;
17、企业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
1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19、企业改制的,除提供前款规定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决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改制重组的决议;
人员资料(第二册):
20、企业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凭证(登记证、增减表等);
21、企业有职称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凭证(登记证、增减表等);
22、部分资质标准明确要求企业必须具有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凭证;
工程业绩资料(第三册):
23、企业最高工程结算收入年份的工程结算单;
24、企业完成的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代表性工程的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25、企业完成的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代表性工程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26、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
注:1、整体改制的企业,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
2、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资质等级,合并后不申请资质升级和增加其它专业资质的,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0
3、企业经济性质变更,即内资企业被外资企业整体收购或收购部分股权,企业性质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外资企业,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后,应提供外商投资批准证书的;或者外资企业由于外国投资者的退出,企业性质由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后,应提供注销外商投资批准证书的相关证明。
4、对外资收购内资的,应按照《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外经贸部令第113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外经贸部令第114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商务部令第155号)及《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建市[2007]18号)等有关规定办理。
网上申报材料:网址为jljsw.net。
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2份分别装订,附件材料按顺序胶粘密封装订成册并标有页码(封皮颜色要求:总承包企业为绿色,专业承包企业蓝色),提交2份。
(六)建筑业企业资质取消暂定应提交材料
1、企业申请取消暂定的报告;
2、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3、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如有新增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件、身份证、学历证明及社会保险证明);
4、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年报表(审计报告);
5、企业完成一项具有代表性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许可证、设计总图、工程图片及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工程量清单、工程结算单;
6、企业信用档案中有无不良记录相关材料。
网上申报材料:
以上资料应按顺序胶粘密封装订成册并标有页码(封皮颜色要求:总承包企业为绿色,专业承包企业蓝色),提交2份。
(七)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应提交材料
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2、企业申请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金、营业执照的报告( 变更法定代表人另需提供变更前后的验资报告);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纪要或选举(任命)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变更 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职称证件;
6、营业场所证明:产权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
注:1、具有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的,企业应向新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原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2)、变更前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及变更后新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首次申请资质的全部材料。
网上申报材料。
网址为www.jljsw.net,联系电话88911556。
以上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封皮颜色要求:总承包企业为绿色,专业承包企业蓝色,劳务分包为白色),提交2份。
(八)资质证书延续应提交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身份证明;
5、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身份证明;
6、企业完成一项具有代表性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许可证、设计总图、工程图片及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工程量清单、工程结算单
7、企业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
(2012.5.8,梁中彬协商意见,对过期未办延续的资质,申报形式仍以延续形式申报,在打证时不要打新的审批日期,只在正副本初审批时间旁重新写上新的有效期后,加盖公章即可)
(2012.5.18,梁中彬通知开始要业绩)
以上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封皮颜色要求:总承包企业为绿色,专业承包企业蓝色,劳务分保为白色),提交2份。
(九)企业资质证书遗失补办,应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申请补办的报告;
2、《建设工程企业证补审核表》;
3、在《中国建设报》等全国性建设行业报纸或省级综合类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增加数量,应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申请增加副本数量的申请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法律依据:
1、施工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2、建筑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