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下午在市规自局726会议室召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对接会议。审批办主持会议,信息中心孙玉柱主任、长春新区规自局纪红副局长、德惠规自局刘万春副局长、榆树规自局赵英立副局长、双阳自然资源局王序华副局长、农安规自局杨广松科长、九台规自局唐绍军科长及信息中心的相关领导参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和《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落实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吉自然资规〔2019〕2号)等文件精神,长春市规自局结合实际情况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制定《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落实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细则(试行)》(长规自然发[2019]89号)用于指导审批等工作。同时为进一步全面推进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提出将规划条件核实和建设用地检查核验合并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通知书,并重新制订的审批流程、审批要件、审批表。

会上审批办详细讲解了合并后的各个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与审批表的制定与适用的情形,其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细分为四大类六种情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细分为六大类九种情形;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通知书细分为五大类。
与会的单位结合我局审批流程的适用情形,分别提出所在区局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进行逐一研究,审批办结合制定具体审批情形提出解决建议。

为全面推进长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必须制定统一审批流程与审批标准,德惠规自局、榆树规自局、双阳自然资源局、农安规自局、九台规自局分别表示将参照我局相关流程及审批办的答疑,进行进一步研究,梳理确定全市统一的审批流程,从而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