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专栏 > 政策文件 > 市级

长春市关于深化工商用户用气报装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试行)

时间: 2020-06-30 16:46 来源: 供水处
【字体: 打印

为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进一步提高全市工商用

户用气报装效率, 优化公共服务,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对营商环境改革的工作要求,推进工商用户用气报装流程改革,进一步规范报装流程,减少报装环节,压缩报装时间,降低报装成本,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着力提升工商用户用气报装服务满意度。

二、实施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全市城区范围工商用户管道燃气用气报装及其配套市政燃气管道工程,公主岭市、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区、双阳区参照执行。

用户将产权内配套管线的设计和施工委托燃气企业实施的,属于个性化需求,不计入报装环节、时间。

三、项目分类

标准化供气接入管道工程:项目红线外专用供气管道(以下简称“外线”)为接入管径DN200以下、长度不超过200米的中低压管道,无地上地下障碍物排迁、不跨越其他私有财产、无征拆、周边无铁路设施等物理限制、无设计变更等特殊情况,具备无障碍设计施工条件的供气接入管道工程。

非标准化供气接入管道工程:除标准化供气接入管道工程以外的其他供气接入管道工程。

本方案所述项目均为标准化供气接入管道工程,遇有非标准化供气接入管道工程及其他特殊情况,或用户另有其他需求,办理用时以实际发生为准。

四、改革目标

一是进一步精简用气报装办理程序,降低工商用户用气报装成本,提升用气报装办理流程透明度和服务水平。燃气报装办理环节减少至2个,除设计、施工及道路占掘手续外,办理用时不超过5个工作日。二是对涉及用气报装的行政审批简化流程,实行并联办理,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三是实现“三零服务”,即“零上门”,用户可以通过电话、政务服务APP 等多种途径办理。燃气企业提供邮寄、网传、短信提醒、拨打服务电话及主动上门服务,无需用户多次往返服务大厅。“零审批”,燃气企业现场确定接入方案,无需审批。“零费用”,不收取咨询费、工本费、手续费等办理费用。燃气企业对用户形成全流程“管家式”服务,配合对接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市“政务服务APP”,结合使用微信、支付宝,实现信息共享,业务融合,推行网上、掌上咨询和办理,拓展用户对办理服务的评价、意见、建议及其他个性化需求的途径。

五、改革措施

(一)简化用气报装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压减接入用时。

用气报装办理流程精简为用气申请、接驳供气2个环节(不含外线工程施工环节)。(责任单位:长燃公司、长天集团、市政数局、市建委)

(1)用气申请。燃气企业进驻市政务中心,用户可通过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审批系统”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燃气企业客户服务中心、客服电话和市“政务服务APP”等多种方式提出用气需求,燃气企业实行一口受理即来即办。受理用气申请后,立即派专人与用气单位对接,实行全程“管家式”服务。

(2)接驳供气。用户产权内配套管线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向燃气企业申请接入,燃气企业在完成外线施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接驳供气。

(二)简化流程,并联办理,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按照“能并则并、能简则简、容缺受理”的原则,规自、住建、林园、交警、城市管理等部门对涉及用户供气接入外线工程,如涉及占用市政道路、挖掘市政道路、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等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实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除法定要件外不设置前置条件,简化各环节申请材料,压缩各环节办理时间。对符合条件的用气小型接入工程行政审批试行简易程序,既对用气接入管线DN200mm及以下中低压管网、穿越道路不超过15米,项目红线外供气管道接入长度不超过200米供气接入管道工程。在申请单位提供用气接入项目来源证明文件的情况下,相关政府审批部门收到材料审核后,一天内完成现场审批、现场办理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供气施工企业即可现场开展施工。(责任单位:市政数局、市规自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林园局、市交通支队、各城区(开发区))

(三)降低用气报装成本。

1.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降低用户用气报装成本。燃气企业应通过实现“零 上门”“零审批”和“管家式”服务,无需用户多次往返服务大厅,降低用户办事成本;通过实现“零费用”,不收取咨询费、工本费、手续费等办理费用,降低用户办理成本。(责任单位:长燃公司、长天集团、市政数局、市建委)

2.在保证供气安全的前提下,用气报装项目气源接驳采取就近接入,用户外线燃气设施由燃气企业全额投资,如用户有特殊要求由双方协商解决。(责任单位:长燃公司、长天集团、市建委)

(四)前置服务,进一步提高用户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依托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审批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燃气企业客服电话等系统,燃气企业在用气企业开办或立项、设计方案审查或规划审批阶段接收项目信息,提前介入,主动前置接入报装办理服务,完成外线施工,实现在用户申请报装后,立即实施接驳供气。(责任单位:长燃公司、长天集团、市政数局、市建委)

(五)优化报装系统,深化“互联网+燃气服务”,提升用气报装办理流程透明度。

优化报装系统,配合对接省、市“政务服务平台 审批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市“政务服务APP”等政务服务平台,结合使用微信、支付宝,实现信息共享,业务融合,推行网上、掌上咨询和办理。拓展用户对办理服务的评价、意见、建议,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实体营业厅等渠道,全面公示用气报装资料要求、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开通项目进度实时线上查询功能,切实做到用气报装全流程公开透明。(责任单位:长燃公司、长天集团、市政数局、市建委)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配套政策。各相关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进一步明确办理流程,更新办事指南。

(二)加强广泛宣传。相关部门和燃气企业要依托网络媒体、平台和线下营业网点等渠道宣传推广,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环境。

(三)促进信息共享。加强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集中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和标准规范,持续完善“一窗受理、提前介入、联合审图、并联审批”相关流程,保障改革措施顺利实施。

(四)强化信用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建立覆盖用户、利益相关单位、燃气企业等各类主体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审批等各环节的行业信用体系。发现承诺不兑现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纳入市公共信用平台管理。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要对标先进城市,不断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为广大企业用户提供更好更优的用气接入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附件:

长春市关于深化工商用户用气报装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