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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获得“用水用气”指标优化提升方案

时间: 2020-09-18 16:42 来源: 供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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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面优化吉林政务服务生态,打造最有温度的营商新环境”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提升全省工商用户获得用水用气效率,优化公共服务,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到吉林省考察时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服务创新。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持续推进“获得用水用气”指标优化提升工作,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创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总体目标

围绕“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的要求,切实提高水、气报装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我省“获得用水用气”指标有较大提升。

三、主要措施

(一)精简环节流程。重新梳理用户报装流程,合并办理事项,可将用户参与环节减少为“用户申请、现场踏勘、装表接通”3个环节。对于无外线工程的用户,立即安排装表开通,环节可进一步压减至“用户申请、装表接通”2个环节。除设计、施工及道路占掘手续外,办理用时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精减报装材料。简化用水用气报装前置条件,取消与

用水用气报装无直接联系的一切材料,将用水用气报装申请材料减少至1份(含)以内。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机制约束,办水、气申请人书面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欠缺资料即可受理。严格执行“四兔”原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免提供;凡在办理其他业务时已经提交且尚在有效期内的材料,免提供;凡联办部门推送的材料,免提供;凡与政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可获取的材料,免提供。

(三)推进提质减费。用水用气报装实行“一窗受理”及“首问责任制”,推行全流程“管家式”服务。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申请办理,能通过网上申请的不到大厅;明确现地工作人员责权,能现场确定接入方案的,不再审批;不再收取咨询费、工本费、手续费等未提供实质服务内容的费用,确需收取费用的,以及涉及延伸服务设计、施工的,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四)细化标准分类。参照标准化供水供气接入管道工程项目,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明确社会投资新建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和一般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等不同类别,分类设定简易程序,进一步优化服务、压缩时间。

(五)厘清服务边界。利用报装平台提前介入时,用户提出需要将用户产权内配套管线的设计和施工委托供水供气企业实施的,属于报装延伸服务,不计入报装环节、时间。供水供气企业不得凭借其提供公共服务的优势地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延伸服务。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主体责任。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优化报装系统,拓展线上办理渠道,推广网上报装并联审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督导水、气供应企业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形成一套要求明确、标准严格的体制机制,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将每一项工作逐项分解到位、具体责任落实到人。要本着利企便民的原则,在依法依规、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大胆创新,能简则简,能并则并,能快则快,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切实提升用户获得水、气的体验。

(二)提升服务水平。充分运用“互联网+服务”手段,通

过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等渠道及时公布供水供气信息、业务流程、办理时限等,使企业用户随时随地了解最新的工作动态、公告信息等。提供24小时便民缴费服务,方便企业用户在线办理缴存费业务。全面推行“承诺制”“一站式办结”,对企业用户咨询、投诉一管到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问题,确保限时办结。

(三)完善监督管理。各地要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12315”投诉举报平台等渠道发现获得水、气方面的制度障碍、梗阻环节,发现问题短板,采取整改措施。供水供气企业定期对重点用水用气企业开展满意度调查,精准了解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纠正。要建立行业信用体系,发现承诺不兑现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纳入公共信用平台管理。

附件: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获得“用水用气”指标优化提升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