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贯彻国家、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有关规定,按市政府委托授权范围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除水务 公路以外)的统一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的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和建筑施工过程的协调监管,全面落实工程预算、质量、工期要求;负责铁路及市内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