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全市燃气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燃气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拟订燃气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燃气供应和服务工作;负责燃气行业管理;组织实施燃气许可制度和燃气经营服务、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受理和处理燃气行业的咨询、投诉;负责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的业务指导和督查、检查;配合有关燃气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及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