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朱志龙任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村镇建设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祁志刚任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轨道交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艳春任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法规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免 去:
朱志龙同志的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计划财务处副处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祁志刚同志的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管理处(档案管理处)副处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王艳春同志的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法规处副处长职务;
刘金海同志的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