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昌明任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继征任长春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迟 洋任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前期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王 兵任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于海燕任长春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长春市建设系统投诉受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姚 涛任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工程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孙 琪任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财务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王 军任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计划财务部部长。
免去:
刘昌明同志的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继征同志的长春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副站长职务;
迟 洋同志的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总工办副主任职务;
王 军同志的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道路与路灯管理部部长职务;
王宏来同志的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计划财务处处长职务。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