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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是】
长城乡议字〔2021〕11号 签发人:李长城
对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1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王焕新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老城区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要跟上城市发展脚步的建议》的提案(第213号)收悉,提案中涉及建委的事项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政地下供热管网建设改造
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是保证我市的快速发展的基础,供热基础设施做为城市基础设施保障的“生命线”尤为重要。市委、市政府一直对城市供热保障工作高度重视,为保证城市供热系统运营安全及提高热用户的供热质量,近10年来先后实施了“暖房子工程”、 全面淘汰建成区范围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全市每小时20蒸吨(14兆瓦)以下燃煤锅(窑)炉等政府工程,加强了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增加了集中供热比例,改造大量老旧供热管网,全面保证了市民安全稳定供热。“十三五”期间,我市集中供热率由93%提高到95.5%,热电联产比例由39.4%提高到53.6%,新增集中供热能力3982蒸吨,完成新建供热管网506.5公里,改造供热管网1087.8公里,淘汰采暖燃煤小锅炉638台。
为切实做好“十四五”期间的供热保障工作,针对我市现实存在的中心城区供热能力不足且已无热源建设用地、老旧管网存量较大、新能源供热方式占比较低等情况,从2018年底我市已着手开展城市供热发展研究、供热专项规划调整、长春市城镇供热“十四五”规划的策划调研工作。截止目前,长春市城镇供热“十四五”规划论证工作已基本完成,未来五年内,我市初步计划完成热源能力建设52项,实现新增供热能力10699兆瓦,新建管网200公里,改造老旧管网400公里。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市已基本确定三年内力争完成改造376公里老旧供热管网,加大改造力度全力保障居民供热安全稳定。
同时,为推进新能源供热,已选定净月高新区、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开展清洁能源利用试点,同时针对市区内供热能力不足区域将因地制宜逐步推广实施电、天然气、污水源等清洁能源方式供热,用以保证用热项目需求。
此外,依据《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长春市居民热用户供热温度检测及退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印发<长春市供热经营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规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规,通过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监管体制,我市已全面加强对供热行业的监管工作,将尽最大努力全力保证热用户达标供热。
二、关于市政污水、雨水管网建设改造
城市排水管网工程,是城市地下隐蔽性工程,被称为城市建设的“良心工程”,是一项不容忽视的民生工程。排水设施作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城市人民生产生活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但鉴于近几年城市发展,及历史遗留原因,现行城市排水管网,特别是老城区地下管网多为合流制,因管网基数大,短时间难以完全解决,考虑到交通压力,计划结合道路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契机,逐年进行排水管网改造。
为解决此项问题,对新建管网,全面考虑区域排水量,依据相关规划,适当扩大新建排水管线管径;强化既有排水管线监督管理,发现管线淤堵、破损问题,及时清掏和维护。
同时加大管线改造力度,2021年计划投资3亿元,对吉林大路东盛大街下游排水管线、东排洪沟污水干管总计5.2公里排水管线进行系统化改造。
三、关于建议新建小区道路、城市新区和各类园区地下管网应从长远考虑按照管理模式进行开发建设
长春市政府高度重视管廊建设,2017年,市政府下发《关于长春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2015-2020)的批复》(长府批复[2017]84号),2018年下发《关于印发长春市城市地下管线挖掘管理暂行办法》(长府办发[2018]16号)、《关于印发长春市城市地下管线及地下空间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府办函[2018]96号)等通知文件,明确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2016年以来长春市规划建设管廊69.97公里,截止目前,已经形成廊体28.39公里。其中,城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共8项,规划总长度27.622公里,总投资52.74亿元,截止目前已经形成廊体26.49公里,完成投资约37.5亿元。空港开发区已开工管廊项目共14项,规划总长度39.75公里,总投资36.79亿元,2016年启动建设。截止2017年分段建设累计形成廊体11公里,完成投资约6.72亿元。长春净月天泽大路(滨河东街—生态东街)综合管廊规划全长2.6公里,总投资3.2亿元,2015年启动建设,现已完成滨河东街至生态大街共计1.9公里的主体及附属设施建设,完成投资2.6亿元。
(一)按照吉林省管廊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省建设的实施方案》吉管廊办字〔2018〕9号文件精神,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政府主导、适度建设的原则积极谋划管廊新建项目。城市已建成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道路改建等项目建设;城市新区,依据相关规划,以建设干、直线管廊为主,建设缆线管廊为辅,破解“马路拉链”等问题,进一步发挥地下综合管廊保障民生、扩大投资等作用。
(二)根据“十四五”建设任务,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地下管线综合规划、道路规划、旧城改造等,修订《长春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2015-2020)》,明确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我们会将您的建议融入到我们实际工作中,继续努力做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工作。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