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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是】
长城乡议字〔2021〕35号 签发人:李长城
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83号提案的答复
张文彬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对既有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的提案(第18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长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现状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的一项惠民工程。长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020年率先于朝阳区吉林省老干部局家属楼开始试点工作,并于2021年3月正式竣工并投入使用。目前来看,该试点项目居民满意度较高,通过政府的大力宣传使群众认识到加装电梯为居民出行带来的便利,在接下来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也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标准
针对加装电梯与现行技术标准相悖问题,省住建厅于2020年6月出台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技术标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结构加固技术标准》、《模塑墙板低层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对加装电梯施工技术标准,总平面设计标准、建筑设计标准、结构设计标准、设备设计标准以及施工验收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我委会结合长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际印发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手册》,手册中明确规定长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施工需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出台的相关技术标准予以执行。
三、加装电梯工作当前存在的问题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仅涉及建筑结构、电梯安装等技术、安全问题,同时涉及小区居民意愿、物业价值、改造资金筹集、电梯维护管理费用分摊等问题,是一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实际开展这项工作时需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四、资金保障
在资金筹措方面长春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1月出台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试行)》,其中明确了业主出资分摊比例,遵循受益者付费的原则,楼层越高,分摊占比越大。对纳入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计划的住宅进行加装电梯工作还可申请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以此来缓解群众的资金压力。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