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提案议案

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68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21-06-25 14:07 来源: 办公室
【字体: 打印

                  A 

          是否同意公开【是】

长城乡议字〔2021〕37号               签发人:李长城

  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68号提案的答复

  

  肖辉山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系统实施城市更新,推进老旧小区高质量改造的建议》的提案(第26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了解,市建委涉及城市更新工作主要围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开展,下面针对长春市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详细介绍:

  一、高位统筹,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自开展以来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长春市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张志军书记担任组长,周贺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各委办局、县(市)区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委)由周贺副市长任办公室主任,陈桂林副秘书长,市建委林巍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并建立专题协调会议、工作例会、信息报送、跟踪督办、工作考评等制度,定期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确定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任务

  为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0]30号)工作要求,长春市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自身发展实际加快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十四五”专项规划;并将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纳入小区改造计划。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工作任务主要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小区,具备条件的城区可将2005年底建成小区纳入改造计划。

  三、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情况

  (一)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2021年长春市14个县(市)区、开发区共计251个小区改造任务;目前,已有8个县(市)区(开发区)进场施工,其余6个正在履行施工招标程序,待完成后可进场施工。

  (二)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计划报送情况

  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计划报送工作于2021年6月展开,截止目前,全市涉及14个县(市)区、开发区,共报送老旧小区327个,改造面积735.78万平方米,预计投资22亿。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城市更新具体工作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组织实施体制机制、投融资体制机制及长效服务和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探索创新,为小区居民提供更加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更新以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