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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66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21-06-25 14:16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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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是否同意公开【是】

长城乡议字〔2021〕46号               签发人:李长城

  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66号提案的答复

  

  段志国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长春智慧交通的建议》的提案(第26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长春智慧交通建设的关注,您提出的智慧交通规划、建设相关建议,与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交通发展工作理念不谋而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交通发展并采取一系列工作措施。

  一、编制《长春市城市交通发展白皮书》

  为系统解决市民行车难、停车难、乘车难等一系列交通问题,精准破解城市交通难点,深层次挖掘城市交通矛盾根源,于2019年4月正式编制《长春市城市交通发展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于2020年1月形成初稿,并于8月份正式印发。白皮书中明确提出了建设“长春一体化交通体系”,力争2025年实现城市交通“高效、绿色、安全、公平、畅达、舒适”的发展目标,制定了“公共交通优先、小客车需求调控、交通精细管理、整合协同发展”四个核心发展战略,从战略途径、交通政策、近期实施行动计划角度出发,共提出15章,203条行动导向。

  二、成立长春市交通管理委员会

  为统筹协调、综合施策,共同治理城市交通问题,建立统一的城市交通发展战略以及交通治理方案,市政府于2020年成立长春市交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交管委”)。交管委由市长担任主任,常务副市长和主管城建、公安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相关分管副秘书长,以及市直相关部门、城区、开发区主要领导担任委员。交管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交管办”),交管办下设四个成员组,分别是规划政策组、道路建设组、公共交通组、交通管理组。主要职能包括:规划政策组负责统筹全市城市交通发展领域宏观政策研究制定;道路建设组负责统筹全市城市道路建设相关工作;公共交通组负责统筹全市公路、公共交通设施和综合交通枢纽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交通管理组负责统筹全市交通秩序管理相关工作。

  三、具体工作措施

  2020年,市政府发布首批治堵任务19条。2021年5月,交管委正式印发《长春市2021年综合交通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共涉及8项28条任务。主要包括:交通发展研究、交通秩序管理、交通组织优化、公共交通优化、停车管理提升、交通设施建设、智慧交通建设、舆论宣传引导。其中,方案对智慧交通提出明确要求。具体开展工作如下:

  1.交通规划先行。市规自局充分依托大数据技术、手机信令数据,广泛应用在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中,形成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等成果。

  2.推动智慧交通建设。一是市规自局汇聚交通行业数据,利用新一代信息应用技术,建设交通运行实时监测平台、智慧交通规划决策支持系统、综合交通模型等。二是市建委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仿真工具,应用在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项目建设前、后双重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三是市交通局建设智能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四是市交警支队建设智能交通管理平台,并研究智能交通外场感知体系建设方案。

  3.完善交通信息服务体系。一是市交警支队通过微博、微信、抖音、广播电台、热线等方式,为公众提供交通路况信息发布和公众路况信息反馈、投诉建议等服务通道。二是长春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探索公众一体化出行服务系统(MaaS)。三是加强智能停车管理,“长春泊车”APP已投入使用,下一步将统筹接入全市停车泊位动态数据,及时向市民发布停车泊位信息,实施全市停车管理一盘棋。

  4.加强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交管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会同成员单位推进智慧交通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等工作。目前已形成良好的部门协调联动局面。二是重视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贯彻落实市人才引进培养号召、助力招才引智工作,与行业知名科研院所形成常态化联系机制,积极探索“引进外脑”、“内部培养”,推进人才培养模式转变。下一步,将举办交通大讲堂,邀请专家学者为城市交通管理者、城市交通参与者举办讲座,提升交通管理者水平、增强市民文明出行意识。三是加大财政经费保障。交管办每年会同市财政局、市政数局落实综合交通治理专项资金,保障智慧交通建设投入。

  最后,再次感谢您在智慧交通建设方面的宝贵建议,相信在广大市民与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城市交通出行环境将不断提升,智慧交通水平不断提高,也欢迎您对城市各方面工作持续关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