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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人大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08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22-11-18 11:47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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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是否同意公开【是】

长城乡议字〔2022〕71号               签发人:王化锋

对市人大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08号提案的答复

刘树森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六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长春城市细节管理的建议》(第208号)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现就部分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城市管理要人民监督”的答复

1.开展城市伤痕修复。一是建立道路巡查制度,以常规车辆巡查结合定期步行巡查方式,及时有效发现道路设施问题,从而缩短修复周期。二是制定道路维护考核管理标准,精细化管理,达到以“绣花功夫”高标准修复道路施问题的目标。三是建立建委与公安交警、城市管理、林园、属地政府等部门联动协作机制,通过对占用人行步道设施违停车辆治理,加大破坏道路设施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从而减少侵害道路设施行为。2021年全市共计完成沥青路面修补133487平方米(1368处),人行步道修补60425平方米(3206处),边界石维修21831米(1442处),树穴维修200套,井具维修1927座,街路指示牌维修240座,车止石维修401个,废旧基础拆除533处及护栏修复21米,挖掘复原7851平方米。

2.开展窨井治理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窨井盖的维护和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办督[2021]7号)、《吉林省窨井盖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吉建联[2021]55号)要求,我委已制了《长春市窨井盖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督导、调度全市各类窨井盖安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由各区、开发区组织辖区内的窨井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工业、电力、通讯、广播电视、安防等窨井盖设施开展全面摸底普查,明确权属责任,落实窨井权属单位(使用单位)的整治责任,在摸清既有窨井存在的窨井盖缺失、破损变形、松动错位、与路面不平等各类安全隐患基础上,通过采取加装防坠网、及时维修加固、及时补装、对废弃的窨井限期填埋等措施,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

二、关于对“关于城市管理要创新形式”的答复

1.加强城市内涝积水整治。长春市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城市内涝积水问题,持续、压茬推进排水防涝整治工作,建立健全了防汛指挥体系、物资保障体系、应急抢险体系。2020年以来,我市持续推进防涝整治工作,按照“一处一案”原则,2021年完成95处积水点整治,2022年又对排查出的23处积水隐患点完成了工程整治。同步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完善各点位的应急管理措施,实现防汛人员值守和视频监控的全覆盖。

2.加快建设海绵城市。长春市始终坚持系统施策、因地制宜建设海绵城市。截至2021年年底,我市中心城区规划条件纳入海绵规划管控共176项,总面积585.94公顷;审查各类项目479项,总建设面积2292公顷。各类透水铺装、下沉绿地、雨水滞留设施在公共建筑和小区、公园、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形成了一批典型样板的海绵项目。其中,劳谦公园被央视《新闻联播》誉为“水雾缥缈的江南水乡”,南关区警苑小区被国家发改委评为“借力绿色低碳新技术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整体提升典型案例”,工业遗址海绵化改造“水文化生态园”获得了国际、国内五项大奖,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已深入民心,示范项目积累了诸多建设经验。

感谢您对我市城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7月29日

联系人:李 彪                     联系电话:88779805

抄送:人选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