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长城乡议字〔2023〕31号 签发人:玄立民
关于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16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刘微微代表:
您在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提升长春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建议》的提案(第116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长春市盲道维护及城市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的关心,您在提案中提到的盲道年久失修和建立完整的新能源体系以及增加充电站数量,提升城市整体精细化管理水平,具有积极的学习及指导意义。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盲道年久失修解决措施
关于盲道年久失修问题,我委将督促市政道路维护单位加强巡视巡查,及时发现、及时修复人行步道、盲道破损、不连续、路口缘石未下卧等问题,持续完善道路功能。
二、关于建立新能源体系及增加充电站数量解决措施
一是明确年度目标任务。2023年3月9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长春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深入推进市区公共场所充换电设施建设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2023年全市工作目标为新建充电桩3000个,换电站19座,加快构建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绿色出行需求(换电站为初步目标,后续根据省任务下达情况调整)。
二是强化充换电设施规划引领。结合我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电网专项规划, 在既有或新建公共停车场、小微停车场、加油(加气)站规划建设充电设施; 充分利用现有充电场站、停车场等已有场地资源和城市边角地带规划建设换电站, 推进公交场站、火车站、机场、高速公路等重点区域充换电设施全覆盖, 持续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
三是强化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重点在公交首末场站、公交枢纽站、有条件的高架桥下、公交站台等场地建设公交充电站;重点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P+R”停车场、公交场站、加油加气站辅助服务区内、公共停车场(库)、露天公共停车位、街道空闲地、已设置停车场(位)的城市公园和景区等建设公共充换电站。
四是加快专用充电设施建设。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旅游景区等内部停车场要建设充电设施,并提供占比不低于15%的车位用于安装充电设施,满足公务用车和企事业单位内部职工私家车充电需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 进一步提升公共充电供给能力。
截止目前,充换电设施建设已取得项目可研批复及初设批复,计划6月份全面开工建设,10月末前陆续投入运营。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也真诚希望对政府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结合实际予以学习采纳,抓好落实工作。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联系人:李 彪 联系电话:88779805
抄送:人选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