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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63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时间: 2023-07-25 17:35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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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是】

长城乡议字〔202344号                签发人:玄立民

  

对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63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曹雪代表:

  您在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破解我市“地面车辆乱停,地下车位闲置”难题暨全方位疏解小区和市政道路交通压力的建议》(第163号)收悉,感谢您为破解“停车难”问题提出的建议,现就建议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安全便民”的总体要求,我市当前采取持续强化城市停车设施管理、盘活存量资源、创新停车信息化应用等措施解决城市停车设施供需矛盾,取得了一定效果。下一阶段,还将重点推进以下两项工作。

  一、加强停车设施规划

  一是编制长春市停车专项规划。按照差异化供给策略和集约紧凑发展模式,依据长春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长春市停车专项规划,并依据停车专项规划制定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和供地计划。

  二是编制分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结合城区人口分布、就业岗位及土地利用关系,坚持相邻分区差别化、功能分区相协调等原则,编制分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有效合理分配停车资源。

  三是开展长春市建筑停车场配建标准实施评估工作。逐步摸清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数量及闲置率,找出泊位增量空间,横向对比国内其他城市停车分区、停车供给策略、建筑分类等指标,评估我市停车配建标准值,研究配建停车场对静态交通系统的贡献、配建停车设施供给与机动化发展速度的差距及基本停车泊位供给等重点问题,根据实际需要,适时提高长春市建筑停车场配建标准。

  二、强化停车设施管理

  一是建立静态交通智能管理平台。在既有平台基础上,完善使用功能,通过互联网及大数据技术,实现预约停车、智能诱导及无感支付等便民服务;推动社会停车场停车设施智能化改造,逐步将社会停车场数据接入平台,构建停车“一张网、一张图、一个平台”。

  二是提升停车设施有效供给。推动市政务中心等停车场建设,增加停车泊位供给,缓解城市停车供需矛盾。抓住快速轨道交通建设契机,近远期结合,根据轨道交通建设计划,分阶段、逐次推进一批“P+R”停车场建设,满足外围区域居民的“P+R”停车需求,引导居民乘坐轨道交通进入核心区;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城市广场、学校操场、公交场站等场所的地上地下空间,增建公共停车设施,方便群众就近停车。

  三是实施二环内桥下和路内泊位运营管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高路内泊位周转率和使用率,分批启动二环路内停车泊位收费运营管理工作。

  四是加快推行差别化收费。结合实际情况,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抑制不合理停车需求。路内停车收费定价要突破传统依据环路位置的定价模式,适当提高停车重点区域及拥堵区域路内停车收费标准,引导车辆更多使用路外或其他区域停车设施。

  五是鼓励停车资源共享利用。鼓励停车资源共享。编制《停车共享指导意见》,积极挖掘既有停车资源潜力,提高停车设施利用效率。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泊位非工作时间有偿错时共享,鼓励相邻单位、小区利用停车高峰时间差异,互相借用停车泊位。探索错时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等经营模式,合理统筹利用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个人停车设施等资源,提高停车设施使用效率。

  六是宣传贯彻《长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条例》印发实施后,开展集中宣传,为市民群众答疑解惑,通过各种渠道和宣传方式,提高市民对《条例》的认知度,了解我市停车管理相关规定。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满足群众的停车需求。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6月20日

 

  联系人:李 彪                     联系电话:88779805

  抄送:人选委